捻軍盟主張樂行的佈告
張樂行 1855
奉天伐暴公議盟主張為剴切曉諭,以安黎庶事:
照得士農工商各守職業,疲癃殘疾,亦惜性命。
自遭劉令勾結陸守,以刀鋸而代撲責,用賄賂而判生死。酷以濟貪,視民如仇。竭萬姓之脂膏,充兩家之溪壑。
本盟主痛癢相關,目擊神傷,再四思維,情難袖手。是以大起義師,救我殘黎,除奸誅暴,以減公忿。
此本盟主一片苦心,亦眾親友所共悉者也。但我兵所過,爾等自相驚恐,攜資逃避,無賴之徒,乘間截奪,家無守戶,又被焚燒,及至回歸,兩地皆空。是有救之名,而成害之實也。豈知本盟主每次出兵,必傳集各旗主,諄諄誡誥,禁止搶掠,嚴緝姦淫。貧民衣糧,不准扒運。到處出示,有犯必誅。又慮疏防致遭擾害,現派數百巡查,時刻嚴稽。凡我兄弟已經各遵約束,料無違犯。
為此合行出示曉諭,仰四城鄉民,各安爾業。勿以用兵而輟詩書,勿謂撥亂而廢農業。至商賈往來,水陸經過,各設查司,以通貨物。倘有不法儔類及無賴兵丁,強買硬賣,許爾等立禀巡司,送交盟主,盡法懲治,決不寬貸。
本盟主志在安良,爾等幸毋疑貳也。
切切此諭。